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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教工租赁房屋项目-更正公告

浏览量:404  发布时间:2025/7/31 15:03: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LZYXY-租赁-2025-008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平原校区教工租赁房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7月22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www.hnzbedu.cn/》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3日起至 2025年07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 2025年07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8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该项目运营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变更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该项目运营要求。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14时5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定稿将重新发至已报名供应商指定邮箱,请供应商按本版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南物流职业学院(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招标人联系方式:杨老师      

联系电话:0373-2203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16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联系人:文凡   

联系方式:1551711068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凡   

联系方式:1551711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