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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丰产路93号院房产出租竞价项目公开竞标公告

浏览量:1052  发布时间:2025/7/28 17:32:00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人(出租方):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2.项目名称: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丰产路93号院房产出租竞价项目

3.竞价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4.基本情况

本批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93号院,包括住宅用房、门面房、仓库用房,混合结构或砖混结构。

出租房产情况 

1.住宅出租房产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建筑结构为混合。竞价标的信息详见下表。

表1:丰产路93号院住宅租赁情况表

房产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拟出租面积(m2

月租金底价(元/月)

年租金底价(元/年)

租赁用途

租赁方式

1

2号楼1楼中户

m2

56.0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2

2号楼2楼中户

m2

56.0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3

2号楼3楼中户

m2

56.0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4

2号楼4楼中户

m2

56.0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5

2号楼5楼中户

m2

56.0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6

2号楼6楼中户

m2

56.0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7

3号楼1楼中户

m2

77.81

1300.00

15600.00

住房

整租

8

3号楼2楼中户

m2

77.81

1300.00

15600.00

住房

整租

9

3号楼3楼中户

m2

77.81

1300.00

15600.00

住房

整租

10

3号楼4楼中户

m2

77.81

1300.00

15600.00

住房

整租

11

3号楼6楼中户

m2

77.81

1300.00

15600.00

住房

整租

12

3号楼1楼东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13

3号楼2楼东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14

3号楼3楼东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15

3号楼4楼东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16

3号楼5楼东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17

3号楼6楼东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18

3号楼1楼西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19

3号楼2楼西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20

3号楼3楼西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21

3号楼4楼西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22

3号楼5楼西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23

3号楼6楼西户

m2

56.45

900.00

10800.00

住房

整租

2.商用(仓库)出租房产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建筑结构为砖混。竞价标的信息详见下表。

表2:丰产路93号院商用(仓库)房产租赁情况表

房产编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拟出租面积(m2

月租金底价

(元/月)

年租金底价(元/年)

租赁用途

租赁方式

1

 

东侧门面房1层1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允许经营餐饮业

整租

东侧门面房1层2

m2

16.80

3600.00

43200.00




东侧门面房2层1

m2

16.80

550.00

6600.00




东侧门面房2层2

m2

16.80

550.00

6600.00




东侧门面房2层3

m2

16.80

550.00

6600.00




东侧门面房2层4

m2

16.80

550.00

6600.00




东侧门面房2层5

m2

16.80

550.00

6600.00




东侧门面房2层6

m2

16.80

550.00

6600.00




2

东侧门面房1层3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

整租

3

东侧门面房1层4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

整租

4

东侧门面房1层5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允许经营餐饮业

整租

东侧门面房1层6

m2

16.80

3600.00

43200.00




5

西侧门面房1层1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允许经营餐饮业

整租

6

西侧门面房1层2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

整租

7

西侧门面房1层3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

整租

8

西侧门面房1层4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

整租

9

西侧门面房1层5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

整租

10

西侧门面房1层6

m2

16.80

3600.00

43200.00

商用

整租

11

西侧门面房1层7

m2

9.00

1800.00

21600.00

商用

整租

12

西侧门面房2层1

m2

16.80

550.00

6600.00

仓库

整租

13

西侧门面房2层2

m2

16.80

550.00

6600.00

仓库

整租

14

西侧门面房2层3

m2

16.80

550.00

6600.00

仓库

整租

15

西侧门面房2层4

m2

16.80

550.00

6600.00

仓库

整租

16

西侧门面房2层5

m2

16.80

550.00

6600.00

仓库

整租

17

西侧门面房2层6

m2

16.80

550.00

6600.00

仓库

整租

18

西侧门面房2层7

m2

16.80

550.00

6600.00

仓库

整租

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起算,共计三年。

竞标人具备的承租条件

1.住宅房产出租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专项信息查询(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之一的,禁止其参与本次竞标活动。

2.商用(仓库)房产出租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个体工商户,其中房产编号1、房产编号4、房产编号5的商用房产租赁用途为经营餐饮业的竞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许可证。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专项信息查询(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之一的,禁止其参与本次竞标活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标文件获取

1.竞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30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竞标文件。

1.现场获取方式:竞标人携身份证(正、反)原件及复印件至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5室(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免费获取竞价文件,并在现场填写竞标意向书。参与商用(仓库)房产租赁的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编号1、房产编号4、房产编号5的商用房产租赁用途为经营餐饮业的竞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餐饮许可证复印件。

2.远程获取方式:竞标人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提供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或扫描件,参与商用(仓库)房产租赁的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房产编号1、房产编号4、房产编号5的商用房产租赁用途为经营餐饮业的竞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餐饮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免费获取竞标文件电子版。

竞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竞价文件获取时间内将签署后的竞标意向书扫描件发送至hnhsdl@126.com或将签署后的竞标意向书原件送至(含邮寄方式)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5室,逾期不发送或不送达视为放弃参与竞标。

五、竞标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10:00。 

2.递交地点: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6室)。

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出租方或代理人将不予受理接收。

竞标会议召开 

1.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10:00。 

2.地点: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6室)。

七、公告发布及公告期限

1.线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2.线下发布: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丰产路93号院) 2号楼、3号楼入口处。

3.公告期限:七个工作日。

八、竞标规则

1.上述信息公示的金额为租金底价,竞标人的竞标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该项目竞价分为首轮竞价和最终竞价两个阶段、最终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被确定为承租方。

2.竞标人应按竞标公告要求获取竞标文件,签署竞标意向书后,方可参与本次竞标活动。竞标意向书一旦签署,不允许修改。

①参与住宅房产租赁的竞标人,只允许参与房产编号1至23的其中一处住宅房产的竞价。

②参与商用房产编号1至11租赁的竞标人,只允许参与房产编号1至11的其中一处商用房产的竞价,其中,房产编号1、房产编号4、房产编号5的商用房产允许经营餐饮业,其余编号房产不得作为餐饮业用途使用。

3.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标的重新竞标招租;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竞价方式交易,根据最终竞价由高到低顺次排序,产生承租候选人;原则上确定第一承租候选人为承租方,第一承租候选人若放弃承租权利,则依次递补。所有承租候选人均放弃承租权,该标的重新竞标招租。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标文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竞标公告和竞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人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代理人所有。

3.在竞标(竞价)环节,竞标人也称竞价人或承租方,在合同履行阶段,称乙方或承租方;采购人也称出租方,在合同履行阶段,称甲方或出租方;代理人也称代理机构。

3.禁止承租方经营的项目详见竞标文件。

、凡对本次竞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出租方)信息

名称:河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9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52535         

2.代理人信息

名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1805房间

联系人:郭海燕 周贝贝 

联系方式:0371-66690002/6669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贝贝 

联系方式:0371-66690002/66690003

 

                                                                                                             住宅房产竞标意向书

竞标人姓名


竞标人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邮箱


竞标须知

1.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2.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意向承租方填写竞标意向书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3.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上标的均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烟气异味、噪声扰民等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行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6.承租方应遵守城市管理、市容环境相关规定。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投入或更换相关设备、器械,承租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二次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阅批准,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基础结构与质量,并在征得出租方批准后进场施工。

9.租赁标的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的,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承租方须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电线路,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0.承租方使用标的须服从标的所在物业公司管理。

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2.《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3.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4.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履行承租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采取停止水、电供给、封门等方式,直至收回房屋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承担违约的全部责任,并赔偿招租方相应的损失:

①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②违反招租方经营范围要求的,或利用承租房屋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

④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进行房屋装修和破坏房屋结构的;

⑤拖欠招租方房屋租金时间达到十天及以上的;

⑥拖欠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等情形的。

15.以下为承租方禁止经营的项目

①环保不达标项目;

②消防安全不许可项目;

③可能影响标的物周围居民生活的噪音扰民类项目;

④影响出租方声誉的娱乐类项目;

⑤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⑥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且未经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的餐饮项目;

⑦其他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的经营项目;

⑧国家明文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

16.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承租方应无条件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腾退,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收取,因提前解除合同并腾退租赁房屋导致承租方各类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竞标意向房产编号


租赁用途


竞标文件获取时间


竞标人签署

已阅知竞标意向书和竞标文件相关条款,已知晓相关权利义务与竞价(竞标)规则。一旦参加本次竞标活动,接受竞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签署:

时间:2025年    月    日

 

 

                                                                                                                   商用(仓库)房产竞标意向书

竞标人姓名或名称


竞标人或经营者姓名


竞标人或经营者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邮箱


竞标须知

1.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出租标的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如确有误差,租金不作调整。

2.出租方按出租房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结构、面积)出租,不包括出租房屋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以及依附于房屋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状况物品。意向承租方填写竞标意向书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3.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上标的均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有毒有害、烟气异味、噪声扰民等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行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6.承租方应遵守城市管理、市容环境相关规定。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投入或更换相关设备、器械,承租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二次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阅批准,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基础结构与质量,并在征得出租方批准后进场施工。

9.租赁标的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的,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承租方须自行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电线路,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0.承租方使用标的须服从标的所在物业公司管理。

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2.《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3.承租方自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4.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履行承租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采取停止水、电供给、封门等方式,直至收回房屋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承担违约的全部责任,并赔偿招租方相应的损失:

①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②违反招租方经营范围要求的,或利用承租房屋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

④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进行房屋装修和破坏房屋结构的;

⑤拖欠招租方房屋租金时间达到十天及以上的;

⑥拖欠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等情形的。

15.以下为承租方禁止经营的项目

①环保不达标项目;

②消防安全不许可项目;

③可能影响标的物周围居民生活的噪音扰民类项目;

④影响出租方声誉的娱乐类项目;

⑤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⑥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且未经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的餐饮项目;

⑦其他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的经营项目;

⑧国家明文规定的非法经营活动。

16.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承租方应无条件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并腾退,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收取,因提前解除合同并腾退租赁房屋导致承租方各类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竞标意向房产编号


租赁用途


竞标文件获取时间


竞标人(经营者)签署

已阅知竞标意向书和竞标文件相关条款,已知晓相关权利义务与竞价(竞标)规则。一旦参加本次竞标活动,接受竞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签署:

时间: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