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077  发布时间:2025/7/23 16:55:00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ZB-2025-07-30;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按配送量据实计算;

4.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服务项目,遴选药品供应商(配送企业)3家。入围的供应商(配送企业)享有均等权利和义务,对招标范围内的配送药品按医院药品品种目录进行分配,承担医院的临床所需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采品种、毒麻精放药品除外)的配送及服务。在一定时期内,医院根据和供应商(配送企业)的多数意见可对分配品种进行适当微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采购配送数量以医院实际需求为准;

4.2服务期限:3年;

4.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4.4配送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有采购政策;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7.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符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相关要求;

3.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备案,满足关于药品配送“两票制”的要求;

3.4投标人能够遵守国家相关价格政策(需提供承诺函);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3.方式: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东风路363号

联系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2-336051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金豪商务8楼

联系人:刘晓静  管卫平

联系方式:0372-5060666  1551721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