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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教学实验楼危楼加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2228  发布时间:2017/6/6 10:46:00

1.招标条件  

    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教学实验楼危楼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7-311  

    2.2 工程名称: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教学实验楼危楼加固工程施工(二次)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城南路 176 号四十五中学校内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2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4 质量要求:合格  

3.5 质量保修期:一年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单位应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4 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06月06日至 2017年0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告知函;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2 报名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招标代理部)。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套,售后不退。  

6.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6.3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楼C座14层招标代理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应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地点。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四十五中学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585730  

联系地址:郑州市城南路 176 号  

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621970  

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 289 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8#楼C座 14 层  

   

2017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