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的委托,就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关于武警平顶山支队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详情如下: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关于武警平顶山支队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1.2供货期限:15日历天
1.3计划投资:约15万元二、项目采购范围及标准: 2.1 采购范围:采购台式计算机一批;
2.2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1月至5月连续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需提供台式计算机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
3.4授权委托人应具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前述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①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务合同(没有劳务合同的单位开具正式在职职工证明);②与供应商有合法的工资关系及社保证明(须提供2017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
2、根据财办库[2003] 38号文《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中相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报名及文件发售信息:
5.1投标人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建设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5.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合格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报名时将复印件用A4纸按顺序胶装成册。
5.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查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份,纸质出售,不提供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武警平顶山支队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平顶山市支队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937570670
地 址:平顶山市凌云路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三楼 联 系 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8637586119 1533390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