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6】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非标环保设备及臭氧系统等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侯寨水厂工程非标环保设备及臭氧系统等采购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二七区规划鼎盛大道与规划宝溪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规模:核定该工程总概算为58298万元,本工程设计规模为10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泵站一座(10万吨/日),中途加压泵站一座(10万吨/日),净水厂一座(10万吨/日)。
2.4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2.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满足招标人要求(自首次拨付预付款之日起90天内(臭氧系统除外))。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质量保证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8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取水泵站、中途加压泵站及净水厂内的非标环保设备(格栅除污机、虹吸吸泥机、潜水搅拌器、中心传动浓缩机、封闭带式脱水机、不锈钢闸门等)、水质检测化验设备、粉末活性炭投加系统和臭氧发生器及投加系统等设备及成套系统的采购、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含运输保险)、货到现场卸货、检测检验、计量检定、指导安装(部分含安装)、单项试车调试、系统整体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及培训、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设计联络、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等和其它所有与设备及成套系统相关内容。
2.9合同估算价:约2600万元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主要非标设备(转鼓式格栅除污机)和臭氧系统主要设备(臭氧发生器)的生产制造商或贸易商。贸易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商如不能全部生产上述产品需提供除本单位生产产品外的其它产品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3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冻结、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②近三年无重大合同争议诉讼引起得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提供近三年投标人发生诉讼、仲裁情况)
③ 投标人须开具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4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一项市政工程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城市供水或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备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合同中所供设备至少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
3.6其它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②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
4.2报名须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贸易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书(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2款要求,贸易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商需提供生产证明资料及除本单位生产产品外的本公告第3.2款要求其它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③投标人信誉要求的第1)、2)款承诺(企业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④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⑧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⑨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多于9家(不含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少于9家(含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的携带原件,其余执行豫建[2016]38号文件的规定,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接招标代理机构正式通知后5日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每套80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房女士
电 话:0371-676959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9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邮 箱:chuangdazb@163.com
电话: 1860383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