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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03  发布时间:2017/7/27 9:51:00
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Gxx-2017-0725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采购团体生物反馈仪1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1台、麻醉呼吸机1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六、供货期(含安装、调试):30日历天内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是所投医疗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是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 7、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8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九、报名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十、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18日09: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637370709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2636668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