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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中学高中部地下停车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浏览量:2219  发布时间:2017/6/6 10:59:00

1、招标条件  

郑州市第七中学高中部地下停车场项目建议书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批【2016】760号文件批复,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中学,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第七中学委托,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第七中学高中部地下停车场项目勘察;  

2.2建设地点:郑州市新柳路以北、团结路以东,现郑州市第七中学高中部院内。  

2.3工程规模:项目按照76个全寄宿高中教学班,其中普通高中教学班办学规模为60班、内地新疆中学办学规模为16个班,3190名学生规模普通高中规划设计建设。  

2.4建设内容:地下停车场,原有看台修缮及地面田径场地恢复等。  

2.5招标范围: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勘查完毕后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设计单位、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质量要求:勘察成果达到《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8标段划分: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及由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3.4企业2014年6月1日以来具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内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被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  

4.1.4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的查询打印页;  

4.1.7投标人针对3.7项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1.8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  

4.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备注:1、上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及正常公休日)  

4.2.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303房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七中学  

8.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郑州市第七中学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