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卢氏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管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管理系统项目
3、项目编号:GMHG17524
4、采购地点:卢氏县
5、采购内容:卢氏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管理系统一套,包含平板电脑购置;服务器和网络购置、网络环境调试;PC端软件开发、移动端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数据录入、调试、技术培训等,并负责整个系统签订合同起两年的运营和维护。
6、采购预算:68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质量: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或测绘服务等内容;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2、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网上报名成功截图。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3套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注:营业执照已经换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磋商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未通过报名或未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响应人,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四、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注: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9时00分
磋商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卢氏县城关镇东关二街坊257号
联 系 人:李金辉
电 话:0398-7188011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联 系 人: 韩艳霞
电 话:17698089986 0398-2815998
电子信箱:hngmsm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