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鸿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三门峡应用工程学院(筹)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应用工程学院(筹)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
二、采购编号:HNYT-2025-062
三、最高采购限价:390800.00元
四、服务内容与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对校内22台10KV油浸式变压器、22台10KV干式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含工具)等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全数量、全项目电力预防性试验服务,覆盖高校内所有指定变压器的现场试验、数据记录、报告编制及问题反馈,并对其进行维保,直至合格且出具合格证明。
2、服务范围:依据《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021)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采购人规定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全数量、全项目电力预防性试验及绝缘工具进行检测,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3、试验工期:总周期20个工作日,分批次完成。
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标准。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报告的信息查询),(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5、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相关网站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及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出售地点:三门峡市河堤路伟业大厦9楼905室
七、供应商报名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资料验原件递交加盖公章复印件)。报名时请出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本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4项内容。
3、满足采购的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八、磋商保证金:
参考《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十、其他:
1、供应商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磋商文件费等工作。因供应商原因等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十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门峡市鸿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子明
电 话:1553808640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友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门峡市河堤北路伟业大厦905室
联 系 人:刘晓蕾
电 话:13253961887
附件1:
承诺书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法定代表人为 , 联系方式为 。
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我单位参加本项目不属于联合体。
八、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