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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量:598  发布时间:2025/7/9 15:13:00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5-118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金额:387200.00元/年。

最高限价:387200.00元/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年)

包最高限价

(元/年)

1

1包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387200.00

387200.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体检服务项目,主要为该局职工提供体检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一年。采购人视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达到采购人需求。

5.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非营利性综合医疗机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名称与所提供服务门诊部为同一机构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属同一家机构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卫生管理部门的公章;

5.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8:30—12:00时,15:00—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获取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评审采购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7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23号

联系人:滑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83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