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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驻勤训练基地屋面及墙面漏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1412  发布时间:1900/1/1 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DEC-A20250715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驻勤训练基地屋面及墙面漏水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576241.79元,最高限价:¥576241.7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XDEC-A20250715

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驻勤训练基地屋面及墙面漏水维修项目

576241.79

576241.7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驻勤训练基地屋面及墙面漏水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2建设地点: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驻勤训练基地

5.3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5.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5.5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合格

5.7保修期限:5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本项目保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并与供应商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财务状况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暂停或被停止投标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

3.5.1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

3.5.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部。(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2楼)

方式:现场出售。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须采用现金形式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货运路与机场四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87167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