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建设、广告宣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21  发布时间:2017/7/26 16:54:00
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建设、广告宣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建设、广告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建设、广告宣传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7】059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项目主要内容:市政建设、广告宣传制作。 

3.2项目地点:延津县城关镇境内。

3.3服务有效期: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3.4包号划分:01包:市政建设;02包:广告宣传。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6 01包: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7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内)。

    4.8本项目02包仅限延津县定点采购单位报名。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0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包,只能中取优惠率最高的一个标包。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谈判文件。

    5.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5.3谈判文件2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8月3日下午15:30整。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5836136065

采购代理机构:新乡市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373-5287655 15836167913

十、监督单位: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