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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537  发布时间:2017/7/26 16:30:00

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空调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郸采购[2017]495号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招标范围:空调一批;

3.2标段划分:

一标段:冷暖变频空调;

二标段:冷暖变频空调;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4.2竞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竞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CC现场检测实验室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中路交叉口昌建新世界B座17楼1709)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竞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CC现场检测实验室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其他证明性文件。

上述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若为代理商涉及到生产厂家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涉及到自身证件需提供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郸城县第二高级中学

联 系 人:郭海舰

电    话:0394-320091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监督部门: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3298829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