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3线新郑境八千至辛店段大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豫公路养〔2017〕3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新郑市八千乡君赵路口(起点桩号K0+000),沿S323线向西,在大高庄转盘处折向北,与合福路平交后向西,终点位于辛店镇(终点桩号K21+100),路线全长21.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13~34米,路面宽12~30米。
2.2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交通等工程的施工和施工监理服务。
2.3 计划工期:暂定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17年9月,计划完工日期:暂定2018年1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自开工之日起28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和二类乙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通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没有担任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交通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 监理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交通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下同)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具有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书,近三年无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以下或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以下的企业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的施工或施工监理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施工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下同)独立成功完成了至少3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累计建设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大修、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3.9 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独立成功完成了至少3个单项施工监理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累计建设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大修、新建或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9号泰隆大厦1311室)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投标人: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经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和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下同)身份证、业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供现场审核)、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
监理投标人: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经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和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经办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供现场审核)、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00至15: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9号泰隆大厦131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西路28号
邮 编:450015
联系人:郑先生 袁先生
电 话:(0371)68995181
传 真:(0371)6899518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9号泰隆大厦1311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7978566
传 真:(0371)63368876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