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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湾乡崔庄行政村村室和文化广场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3440  发布时间:2017/7/26 15:15:00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周口市东新区许湾乡人民政府委托,对许湾乡崔庄行政村村室和文化广场建设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    采购编号:周采购[ 2017 ]110号

二、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三、预算资金:492565.99元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40)(节假日除外)。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八一路南段106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09时30分。

七、开标地点:莫泰168酒店12楼会议室(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与五一路丁字口往西20米路南)。

八、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有效安考B证、建造师身份证(身份证为二代有效证件)。

(上述资格要求第1、2、3条证件审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仟元人民币。

(2)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该供应商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帐户。

(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户名、帐号、开户银行如下:

户    名: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7 1204 1910 0002 465

开户银行:周口工行铁路支行

转款凭据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不按上述规定的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周口市东新区许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杰    联系电话:1352626018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存洋

电话:0394- 7868288

监督单位:周口市东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7871126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