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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普会寺中心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变更公告

浏览量:1873  发布时间:2017/7/26 10:06:00

一、原公告中:

(5) 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两项即可,以下简称“社保”证明);

现变更为:

(5)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项中的任意两项即可,以下简称“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