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YXZB-2025-00466
1、预算金额:180000.00元人民币;
2、最高限价:180000.00元人民币;
3、采购内容: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库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方式: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需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纳凭证(收款单位: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帐号:76010154800001876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发送至:hnyx011@163.com,邮件确认收到后发送招标文件;
3、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5时00分。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龙山路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南省确山县龙山大道北段1088号
联系人:戴璨
联系方式:0396-70670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林艳
联系方式:0371-61312379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