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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城市管理采购中转站、作业运输车辆日常作业消耗物品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44  发布时间:2017/7/26 9:19: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水区城市管理采购中转站、作业运输车辆日常作业消耗物品项目已经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金水区城市管理采购中转站、作业运输车辆日常作业消耗物品项目

2.2招标编号:JSC2017-G-158号

2.3采购内容:中转站及车辆消杀除臭、日常清洁、五金电料水暖、清洗抽污设备、消防安全器材等消耗物品,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总投资700496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2.5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全部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采购业绩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记录截图、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企业业绩,以上除营业执照外其他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豫棉宾馆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靳女士

电  话:0371-6367371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正弘蓝堡湾二期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5712062(801)

邮 箱:hnzxzb007514@163.com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