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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产业集聚区形象展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572  发布时间:2017/7/26 9:42:00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形象展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汝阳县产业集聚区形象展示工程实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编号:DHRYZBWJ—201701

2、竞争性谈判范围:高10米,长85米的形象展示墙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498000.00元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9、资格要求:

9.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9.2  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3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9.4  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9.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6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6日至2017年08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报名时需携带: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且具有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及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及委托代理人)。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提交两套并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有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汝阳县杜康大道东段17号(县发改委楼下)

12、竞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上午10:00分。

13、竞标及开标地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4、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1893797259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8233865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