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HYC2017GC-03
1、招标条件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厂切丝机切梗机项修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厂切丝机切梗机项修项目
2.2、项目地点: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518号漯河卷烟厂制丝车间。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内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厂切丝机切梗机项修项目,主要包括:在制丝车间对气流东切丝机SQ37A和西切梗机SQ344进行项修。
2.5、供货及维修周期要求: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现场维修周期为40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烟机零配件交易监管网入网企业资格或具有国家局烟机生产、销售、维修资质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报名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4.3、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公告要求的资格或资质的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95-2677011
地 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冯先生
电 话:0371-65716296 手机号码:1328507602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监督单位及电话: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纪检监察组
电话:0395-2677 020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