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北山口镇派出所办公楼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北山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北山口镇派出所办公楼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7-94。
2.3招标范围:北山口镇派出所办公楼及辅助用房建设。
2.4 建设地点:巩义市。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项目预算:363万元。
2.7 工期: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7月25日至今)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7月25日至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表),且无不良记录,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3个月完税凭证、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专用收据等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资料。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北山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北山口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41166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先生、庞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巩义市北山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