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官厂乡黄毛厂、全屋等村滩涂开发项目变更公告
浏览量:1635 发布时间:2017/7/25 15:50:00
原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原阳县官厂乡黄毛厂、全屋等村滩涂开发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原阳县官厂乡黄毛厂、全屋等村滩涂开发项目
一、项目编号:原交建2017GB60号
二、变更内容:
1、原施工招标文件中:
“5.3合理性评审
5.3.1技术标评审标准(60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10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7分
(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网络图:3~7分
(4)安全管理、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3~7分
(5)成本控制措施:3~7分
(6)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备计划:3~7分
(7)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配备:2~6分
(8)施工环境协调及其他措施:2~5分
(9)施工总平面图:1~4分
注明: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5.3.2商务标评审标准(40分)
(1)主要单价分析合理性(0-15分)
A、主要材料单价合理得1-4分;
B、单价分析合理得1-4分;
C、人工工日合理得1-4分;
D、机械台班合理得1-3分。”
现变更为:
(1)“5.3合理性评审
5.3.1技术标评审标准(60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10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7分
(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网络图:4~7分
(4)安全管理、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4~7分
(5)成本控制措施:4~7分
(6)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备计划:4~7分
(7)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配备:3~6分
(8)施工环境协调及其他措施:3~5分
(9)施工总平面图:2~4分
注明: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5.3.2商务标评审标准(40分)
(1)主要单价分析合理性(0-15分)
A、主要材料单价合理得2-4分;
B、单价分析合理得2-4分;
C、人工工日合理得2-4分;
D、机械台班合理得1-3分。”
2、原监理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拨付”
现变更为:“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经财政评审后支付25%,剩余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931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别女士 联系电话:15936580625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