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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官厂乡黄毛厂、全屋等村滩涂开发项目变更公告

浏览量:1635  发布时间:2017/7/25 15:50:00
原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原阳县官厂乡黄毛厂、全屋等村滩涂开发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原阳县官厂乡黄毛厂、全屋等村滩涂开发项目 一、项目编号:原交建2017GB60号 二、变更内容: 1、原施工招标文件中: “5.3合理性评审 5.3.1技术标评审标准(60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4~10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7分 (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网络图:3~7分 (4)安全管理、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3~7分 (5)成本控制措施:3~7分 (6)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备计划:3~7分 (7)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配备:2~6分 (8)施工环境协调及其他措施:2~5分 (9)施工总平面图:1~4分 注明: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5.3.2商务标评审标准(40分) (1)主要单价分析合理性(0-15分) A、主要材料单价合理得1-4分; B、单价分析合理得1-4分; C、人工工日合理得1-4分; D、机械台班合理得1-3分。” 现变更为: (1)“5.3合理性评审 5.3.1技术标评审标准(60分)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10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7分 (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网络图:4~7分 (4)安全管理、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4~7分 (5)成本控制措施:4~7分 (6)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备计划:4~7分 (7)施工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配备:3~6分 (8)施工环境协调及其他措施:3~5分 (9)施工总平面图:2~4分 注明:以上如有缺项,则该项为0分。 5.3.2商务标评审标准(40分) (1)主要单价分析合理性(0-15分) A、主要材料单价合理得2-4分; B、单价分析合理得2-4分; C、人工工日合理得2-4分; D、机械台班合理得1-3分。” 2、原监理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拨付” 现变更为:“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5.3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经财政评审后支付25%,剩余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73-72931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别女士 联系电话:15936580625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