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zb20170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基础设施工程已由商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商城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院内;
2.2规模:门房、厕所及院内道路管网等工程;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约175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建造师或房屋建筑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文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玖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玖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06月05至2017年06月09(除最后一天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近期社保证明”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6月14日 9:00时,地点为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商城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商住建文〔2016〕64号)的要求,当报名的企业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向所有报名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改用资格后审,已发出的本工程资审预审文件自行作废。请各报名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公安局
地址:商城县
联系人: 汪 先生 电话:13937656586
招标代理机构:商城县平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商城县住建局七楼
联系人: 刘 先生 电话:0376-7862959
2017年06月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