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全省农商银行外聘律所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全省农商银行外聘律所备选库项目;
1.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省农商银行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非诉专项业务等法律服务:
1.3预算金额:本次入围采购就风险代理及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标准进行评议,不直接聘用律师事务所,后期根据实际需要在标准框架内一事一议;
1.4服务期限:该项目服务时间截止日为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5入围家数:50家,与投标单位比例不低于1:2,投标单位不足100家的,拟入围单位数量按照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比例同比下降,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1.6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及行业地区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5月8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农商银行门户网站》。
三、开标
3.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08:30时(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才高街16号众茗大厦A座亚朵酒店(郑州东站省政府店)二楼朵语厅。
四、评标
4.1评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
4.2评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才高街16号众茗大厦A座亚朵酒店(郑州东站省政府店)二楼会议室;
4.3经初步评审,有12家律所通过资格审查,其余54家未通过的原因主要涉及:①业绩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发票;③业绩发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未提供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⑤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判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纳税证明资料和社保缴费资料;⑦未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⑧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6.4要求的完整内容等原因。
4.4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投标费率及价格:风险代理费率即现金收回标的额的 4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每年 15 万元;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投标费率及价格:风险代理费率即现金收回标的额的 4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每年 15 万元;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投标费率及价格:风险代理费率即现金收回标的额的 3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每年 10 万元;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四中标候选人: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
投标费率及价格:风险代理费率即现金收回标的额的 2.8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每年 6.8 万元;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四;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五中标候选人:河南经东律师事务所;
投标费率及价格:风险代理费率即现金收回标的额的 4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每年 12 万元;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五;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六中标候选人: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
投标费率及价格:风险代理费率即现金收回标的额的 3 %,常年法律顾问费用每年 10 万元;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六;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农商银行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电 话:0371-6750813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412室
联 系 人:孙鹏、郭峰、常亮
联系电话:0371-86120878、18637180896
电子邮箱:8768934@qq.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