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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非生产类供应商资源库建立(二次)项目结果公示

浏览量:399  发布时间:2025/6/5 15:23:00


 

一、成交供应商信息

项目名称:非生产类供应商资源库建立(二次)

入库供应商:

二标段:家具及维修保养供应商资源库

北京创恒达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隆煜家具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三标段:劳保及安全物资供应商资源库

河南泰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许昌三江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许昌惠好百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二、其他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非生产类供应商资源库建立(二次)项目进行询比,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启、评审、确定成交结果,现就本次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非生产类供应商资源库建立(二次)

采购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询比

)采购范围非生产类供应商资源库建立(二次)

)询比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发布。

启评审信息

1、开启时间:2025年5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3、评委组成人员:苏应东(询比小组组长)、陈学良、马鸿飞(实施部门业务人员)。

4、采购人监督: 周文慧。

5、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6、评审情况

二标段:家具及维修保养供应商资源库

(1)资格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有6家,通过6家。

(2)符合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有6家,通过5家。郑州贝宁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正副本均未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个人印章,不符合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符合性审查中签字盖章的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4)无效响应情况:郑州贝宁家具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响应。

三标段:劳保及安全物资供应商资源库

(1)资格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有5家,通过4家。许昌金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符合询比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资格性审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的要求,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有4家,通过4家。

(3)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4)无效响应情况:许昌金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为无效响应。

结论

二标段:家具及维修保养供应商资源库

名次

单位名称(全称)

总得分

第一名

北京创恒达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81

第二名

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77

第三名

河南隆煜家具有限公司

60

许昌怡文商贸有限公司

46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民家具销售部

33

三标段:劳保及安全物资供应商资源库

名次

单位名称(全称)

总得分

第一名

河南泰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94

第二名

许昌三江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91

第三名

许昌惠好百文有限公司

81

河南骏扬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72

 

结果

根据综合评估法原则,经采购人确认:

二标段:家具及维修保养供应商资源库

入库供应商成员为:北京创恒达家具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隆煜家具有限公司。

许昌怡文商贸有限公司为备选入库单位。

价格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标段:劳保及安全物资供应商资源库

入库供应商成员为:河南泰合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许昌三江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许昌惠好百文有限公司。

河南骏扬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为备选入库单位。

价格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 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3) 联系人:马先生

(4) 电话:0374-3266605    

(5) 电子邮箱:1684577884@qq.com

(6) 邮编:461000

(7) 监督部门: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8) 监督电话:0374-3266017

(9)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10) 电话:0374-3266805

公示期:202565日-202569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