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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40  发布时间:2017/7/25 11:53:00

 虞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市容环卫处的委托,就虞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虞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采购文号:虞财采购[2017]085号

2.3招标编号:商政采[2017]158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及预算控制价如下:

一标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平台建设(预算控制价:260万元整)

二标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预算控制价:543万元整)

三标段:监理(预算控制价:8万元整)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二标段:采购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标段:对本项目的一、二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投标人只能对该项目三个标段中的单个标段进行报名,不能同时投报多个标段,否则只接收标段号最靠前的一个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

3、投标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投标单位需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3以及以上证书;

5、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8、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的数据库软件oracle软件原厂授权和服务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提供与商丘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的市、县数字化平台无缝对接证明。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报名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5、报名企业需提供公司注册地监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6、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8年以上监理经验,具有熟练处理工程中技术问题能力;

6、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下午18:00。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缴纳时间:2017年7月26日9时至2017年8月15日17时

获取地址:http://bzj.sqggzy.com:6760/Service/GetBankChildCode.aspx?ID=D40A5C94-5525-4E66-AD6B-755BCC8CCDBD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4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市容环卫处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人民路中段西侧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0-4121155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嘉亿东方大厦1106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8569967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