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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税务局机房迁移整合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浏览量:569  发布时间:2025/5/30 17:12:00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于2025年05月30日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就洛阳市税务局机房迁移整合服务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JTZB-2025-41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税务局机房迁移整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洛阳市税务局政和路办公区机房服务器迁移至市府西街中心机房同时对中心机房配电柜和设备供电线路进行更换改造,优化配电架构,实现冗余供电与负载均衡,优化线路布局,降低损耗,提升供电可靠性,并支持未来可能的扩容需求。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郑州诚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36号院4号楼3单元5层508号

六、成交金额:153800.00元

七、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质保期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交付使用;质保期:1年

八、评审小组成员:杨保华、徐会杰、李武奇(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2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3.67分。

3、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市府西街8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379-65258977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  0379-65157779/80897099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