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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等2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599  发布时间:2025/5/29 15:32:00

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等2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等2种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250522

2、项目名称: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等2种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55000.00元

最高限价:4343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YL250522-01

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探头

1

260000.00

228600.00

2

YL250522-02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295000.00

2057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及质保服务。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6保修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6①投标人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出现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③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型号、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不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10楼)。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以通过下述两种方式获取:

3.1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整理成册现场获取;

3.2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费银行转帐凭证、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zhongyizb@163.com(发送时邮件标题备注: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0371-60981807),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文件领取表、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获取文件邮箱。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须到账),采用从供应商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公司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合作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462200100100016844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10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10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6号

联系人:胡大

联系方式:0371-67690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9楼、10楼

联系人:郑超严

联系方式:0371-60981807 电子邮件:zhongyi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超严

联系方式:0371-60981807 电子邮件:zhongyi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