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列子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2055  发布时间:2017/6/5 18:02: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列子学校建设项目已经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208号文及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5]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列子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建设地址位于龙湖外环路与龙源四街交叉口;郑州市郑东新区列子学校建设地址位于郑州市白沙组团西南部,圃田路以东、后屯巷以北、唐庄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郑东新区列子学校规划用地面积44512.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155.21平方米,总投资约1.3亿元。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规划用地面积250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18.07平方米,总投资约68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建筑屋面、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及消防等)。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郑州市郑东新区列子学校建设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州大道小学建设项目施工;  

        (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报名时须本人到场);  

3.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4项目组五大员资格要求:施工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质检(量)员(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工程师(建筑)配备齐全,提供岗位证书、建筑工程专业相关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3.5业绩要求:一标段投标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同类(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二标段投标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同类(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两个标段的企业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一标段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同类(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二标段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0平方米的同类(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两个标段的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项目经理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中均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项目经理更换的,还须提供加盖中标项目招标人公章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3.6信誉要求: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3.7.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后开具的为准);  

3.7.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五大员需提供报名企业2014年5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4.2所列报名地点报名。  

现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6)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无在建承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场;  

(8)拟派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  

(9)项目组五大员需提供岗位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10)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  

(12)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材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地点: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南角索克大厦1026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南角索克大厦十楼  

联 系 人:赵巍巍  

电    话:0371-53777553   0371-58558061  

传    真:0371-6030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