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烟草公司淇县分公司办公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TXH-2017-186号
1、招标条件
鹤壁市烟草公司淇县分公司办公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烟草公司淇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鹤壁市烟草公司淇县分公司办公改造,办公室改建视频会议室、办公室改建职工食堂
2.1.2建设地点:鹤壁市烟草公司淇县分公司办公
2.1.3资金来源:自筹
2.1.4工程投资:约6.5万
2.2招标范围
2.2.1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作;
2.2.3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
2.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30平方米;
2.2.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3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请携带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自2014年至今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证明原件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资料,凡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给以处罚,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4.2报名时间:2017年07月 25日—2017年07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3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73号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招标控制价在开标之日前七天在本次招标公告同一媒体进行公布。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8 月15日上午 9:30点;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无线电管理局旁79号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鹤壁市烟草公司淇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0392-7225449 电 话: 18603927537
2017年 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