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HALC-2025-0016号;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栾川县税务局兴华路办公区街景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HNHALC-2025-0016号-1 | 国家税务总局栾川县税务局兴华路办公区街景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 河南盛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幸福西路 | 715428.00 | 元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项目经理 | 工期 |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评审采购文件所有内容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杨乐毅 豫241151709427 | 30日历天 |
三、评审小组名单
马俊冉、杨丰云、张若愚(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8585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栾川县君山御府11号楼。
2、本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4.33分。
3、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栾川县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兴华西路198号
联系人:宫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83305
2、采购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9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8088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