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招取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招取第三方审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DCZX-HN-2017-628
二、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招取第三方审计机构;
2.2招标范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涉及的全部服务内容;
2.3服务周期:1年;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及专业人员;
3.2投标人从事造价咨询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相应的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报名时须出示合同和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原件);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有工程造价咨询三年以上经验,本项目其他参与人员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接受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接受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 7月31日8:30~12:00时、15:00~17:30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2楼1202室 ;
4.3 招标文件出售:300元人民币/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4请各投标人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内容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请出示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并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信息
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焦作市支队
联 系 人:闪先生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2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