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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超低排放烟囱防腐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719  发布时间:2017/7/25 10:09:00

1.招标条件

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超低排放烟囱防腐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烟气超低排放烟囱防腐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工程内容

项目概况:烟囱全高150m,筒身根部内径15.30m,烟囱筒首最小内径4.4m,整座烟囱由基础、钢筋混凝土筒壁、保温层及内衬、积灰平台及其附属设施等组成。烟囱筒壁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矿渣硅酸盐水泥浇筑。烟囱内衬为耐酸砖分段砌筑在钢筋混凝土牛腿上,内衬由里向外的结构组成依次为耐酸砖、耐酸砂浆封闭层、超细玻璃棉毡隔热层。筒身自80-150m涂刷红白相间航标漆7节,顶部为红色。烟囱在87.50、143.75m处设置两道休息平台,平台采用碳钢热镀锌材料。

招标范围:烟囱防腐改造的设计、施工。

3.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为本企业正式职工,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截图;

3.4 投标人具有二个及以上至少50MW机组混凝土烟囱防腐工程的施工业绩,且由合同甲方出具的合格运行三年的证明函;

3.5 持有检察机关开具有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证明要求涵盖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 .报名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 7月 25日至2017 年 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招标公告第4.2条规定的资料在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后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综合办公楼414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3拟投标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截图;

4.2.4 投标人二个及以上至少50MW机组混凝土烟囱防腐工程的施工合同、由合同甲方出具的合格运行三年的证明函;

4.2.5 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要求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上述资料4.2.1项无需提供原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贰套(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留一份),原件验后退回,资料不全者将不接受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1-3515581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九里山乡冯营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391-3531409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综合办公楼

                                     

                            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