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户报装给水工程
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户报装给水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信息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户报装给水工程;
(2)招标范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户报装给水工程的施工及监理;
2.2 项目工期和标段划分
(1)计划工期:符合用户报装具体项目进度要求。
(2)计划建设期限:2018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至竣工验收为止。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程缺陷责任期(免费质保期限):24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
(5)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未有违法失信记录;
(6)业绩要求: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备2项已完工的类似给水管道项目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价均在300万元或以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 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或 综合类监理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
(5)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未有违法失信记录;
(6)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拟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及委托书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7)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8)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上述所有证件审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3监理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拟派项目总监持身份证及委托书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项目总监理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6)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7)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上述所有证件审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1000元/份;监理标段1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监理标段投标单位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985115
地址:郑州高新区梧桐街与碧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513641373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楼
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