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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新建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3094  发布时间:2017/6/5 18:20:00

   

一.招标条件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对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2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6-9  

2.3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K0+000---K5+480  

                二标段:K5+480---K10+107  

2.4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全长约10.107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50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燃气)等。  

    建设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中牟县豫兴大道(万三路-S223)新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类似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版、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同一份业绩);  

    3.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时提供2014、2015和2016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5信誉要求:申请人信用评级不得低于A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其他要求:  

3.6.1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方为有效),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  

3.6.2 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6.3本次报名单位须接受中牟县政府规定的合作模式。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按“三、申请人资格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371-6238869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595、5503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