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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52  发布时间:2017/7/24 17:17:00

本采购项目为新野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野县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7- 172

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试点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10个美丽乡村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6个乡镇所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16个美丽乡村项目初步设计,16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量概算(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价:46万元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8月17日 上午9:30-10:00

(2)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 上午10:00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7日 上午10:00

(2)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十、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报名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014年1月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野县财政局

地  址:新野县政府街55号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13838751879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