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已交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资产评估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HNSMXZB-2017-07-05
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湖滨区已交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资产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 项目概况:涉及三门峡市湖滨区行政范围内的非法集资案件,对有关部门交办的涉案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2、 项目名称:湖滨区已交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资产评估;
3、 项目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行政范围内;
4、 采购范围:选择一家优秀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本项目的资产评估;
5、 服务期限:五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6、 质量标准:合格。即: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二、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和房地产、资产评估资质(接受联合体报名),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名成交人。
三、报名时间和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在代理公司(三门峡市和平路中段嘉亿城市广场57号楼1单元16-14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①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单位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并提供联合体成员方第③和④项材料)。
3、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肆套存档(复印件及公章应清晰可辩,并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资格审查报名表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四、谈判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交至代理公司基本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汴路支行
账 号:6687 6180 1551 0000 0234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谈判会议开始时间)、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 系 人:郭先生(0398-2772102、13525855566)
招标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大岭路南段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角(湖滨区司法局五楼)
联 系 人:王倩0398-85231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闫工13949768341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北、中州大道西公寓A座1单元12层A9号
联 系人:闫工13949768341
附件1:资格审查报名表
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使用)
附件1:资格审查报名表
湖滨区已交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资产评估
资格审查报名表
招标编号:HNSMXZB-2017-07-05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
编号
办公地址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拟派本项目人员
项目负责人及注册号
联系电话
投
标
人
盖
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
标
人
意
见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
部门
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使用)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关系
甲乙双方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联合体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方做为主办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乙方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双方愿为投标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自觉履行标书的规定。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投标的 具体事宜 等工作,并确保按各项规范进行投标。
2、乙方负责本项目的 涉及乙方的资料配合 等工作,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及准确性。
3、若本项目中标,甲方负责与采购单位签订主合同;签订主合同之前,甲乙双方应就本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关问题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4、在项目实施阶段,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事务安排和人员调配等。
5、甲方做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采购单位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甲方接受到乙方的项目款,应当在该笔项目款到达甲方账户 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
6、乙方认可甲方授权在本项目报名和参加开标的委托人员及委托人员处置的事项。
6、甲乙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应当密切配合、尽职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环节,并承担各自环节的一切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需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条款,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补充协议。
三、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剩余 份做为招投标使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