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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港区消防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4806  发布时间:2017/7/24 17:18:00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2017年港区消防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7年港区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TZB-CG-17077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装载机、大功率大流量拖车炮、防爆灭火消防机器人、防爆侦查机器人、充气车、排烟车、充气泵、侦检类器材、破拆类器材、堵漏类器材、洗消输转器材、照明和排烟器材、其他器材的采购和售后服务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3、交货期:

① A包段至G包段:国产器材30日历天;进口器材90日历天;

② H包段至J包段:国产装备180日历天;进口装备24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

四、包段划分:共划分十个包段;因装备更新时间紧迫任务重,所需装备及时到位,所以A包段至G包段的投标企业最多报二个包段。具体划分如下表:

A包

侦检类器材采购

F包

其他器材采购

B包

破拆类器材采购

G包

装载机及大功率大流量拖车炮采购

C包

堵漏类器材采购

H包

32米登高平台车采购

D包

洗消输转器材采购

I包

充气车、充气泵、防爆灭火消防机器人、防爆侦查机器人采购

E包

照明和排烟器材采购

J包

排烟车采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至2016年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5、投标人为经销商需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各包段采购器材(或装备)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6、H包段至J包段的投标人需出具随车交付国五排放3C承诺函;

7、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分,下午14:30时分至17:30时,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北4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开具的为准);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企业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局开具的为准)、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企业注册地或本项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5、如经销商投标,需生产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各包段采购器材(或装备)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商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6、H包段至J包段需出具随车交付国五排放3C承诺函;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主体信用记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截图。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点30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点30分整;

2、开标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郑州郑港十一路东6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2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