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管城区绿化管理所的委托,就管城回族区管城街及南大街花坛护栏、花箱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管城回族区管城街及南大街花坛护栏、花箱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管竞采(2017)068号
3.采购内容:管城街及南大街花坛护栏、花箱安装(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需求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37.9022万元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号楼702 。
3.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提供近期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的证明材料(提供本年度近期的证明材料);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开户许可证;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号楼702 。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 年7月2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恒大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7 年7月2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恒大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媒体: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管城区绿化管理所
联 系 人:马所长
联系电话:0371-668898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梧桐街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1 号楼702
联 系 人:莫先生、冯女士
电 话:0371-86550392
邮 箱:jsdzhngs@163.com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