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渠南路(陇海路-南绕城高速)涉十七里河、十八里河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进行比选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渠南路(陇海路-南绕城高速)涉十七里河、十八里河防洪影响评价项目;
2.2项目概况:
1.渠南路雨水入十七里河概况介绍
规划十七里河在渠南路道路桩号16+630附近与渠南路交叉。渠南路雨水共2处雨水出水口排入规划十七里河。①渠南路北侧规划BxH=1800x1400雨水涵,坡度i=0.0025,雨水由西向东排放,在桩号16+604.122处设出水口排入规划十七里河,入河处雨水涵内底高程为124.223,出水口末端设6米x6米消力池1座。②渠南路北侧规划BxH=1800x1400雨水涵,坡度i=0.002,雨水由东向西排放,在桩号16+647.103处设出水口排入规划十七里河,入河处雨水涵内底高程为123.812,出水口末端设6米x6米消力池1座。雨水入河处规划十七里河河底高程120.44,常水位123.50。
入河处雨水涵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涵。雨水均采用开槽施工。
2.渠南路雨水入十八里河概况介绍
规划十八里河在渠南路道路桩号14+220附近与渠南路交叉。渠南路雨水共2处雨水出水口排入规划十八里河。①渠南路北侧规划BxH=2200x1400雨水涵,坡度i=0.002,雨水由西向东排放,在桩号14+169.009处设出水口排入规划十八里河,入河处雨水涵内底高程为124.388,出水口末端设跌水台阶及6米x6米消力池1座。②渠南路北侧规划d1350雨水管,坡度i=0.005,雨水由东向西排放,在桩号14+250.240处设出水口排入规划十八里河,入河处雨水涵内底高程为128.141,出水口末端设跌水台阶及3米x3米消力池1座。雨水入河处规划十八里河河底高程119.0,30年一遇洪水位124.26。
入河处雨水涵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涵;入河处d1350雨水管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企口管。雨水均采用开槽施工。
3.渠南路污水穿越十八里河概况介绍
规划十八里河在渠南路道路桩号14+220附近与渠南路交叉。渠南路污水共1处穿越规划十八里河。
渠南路南侧规划d800污水管,坡度i=0.001,污水由东向西排放,在桩号14+163.071-桩号14+309.030段下穿规划十八里河。污水与规划十八里河交叉处,污水管管内底高程为116.19,规划河底高程为119.0,30年一遇洪水位124.26。
污水穿越规划十八里河段采用钢筋砼特殊重型加强管,Ⅲ级“F型钢承口”,施工方式采用机械顶管施工。
4.渠南路石油管线迁改穿越十七里河概况介绍: 渠南路快速通道(陇海路至南绕城高速)工程跨郑新大道高架桥(渠南路17标)与汤郑成品油管道交叉,交叉范围内渠南路有8处桥墩墩台与汤郑成品油管道位置存在冲突,需要对石油管道进行改迁。改线后管道,采用定向钻方式下穿十七里河河道。
共计六个节点。
2.3服务范围:编制防洪影响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评审会以及环评审批手续的办理;
2.4服务周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
2.6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49.45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上述人员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如是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职称证及返聘合同);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投标人需承诺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获得方法及时间:
4.1文件获取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于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即可领取比选文件。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1号202会议室。
5.3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比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1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8951
比选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徐工
联系电话:0371-63976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