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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谈判公告

浏览量:1801  发布时间:2017/7/24 17:22:00
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已由杞县财政局批复实施,采购人(项目业主)为中共杞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杞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 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开封市杞县竹林乡

2.3项目编号:汴农办(2017)15号

2.4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竹林乡文化广场建设。

2.5项目总投资:

   施工标段:约51万元

   监理标段:约1.1万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谈判范围:

    施工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施工图纸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杞县竹林乡郭屯村文化广场项目监理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谈判响应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谈判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继续教育的,提供继续教育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2、监理标段

3.2.1、监理单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2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谈判响应人需要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被查询人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室投标报名(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4.2 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谈判响应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使用,本项目谈判响应人需通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谈判响应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3)出售方式:现金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4)售价:施工标段为:人民币500元/套。

             监理标段为:人民币300元/套。

五、施工标段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报名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监理标段报名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份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原件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谈判响应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响应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此外投标单位还应单独提交4.2项目所规定的资料,代理机构向检察院机关提交并查询各谈判响应人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响应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谈判保证金须从谈判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银行地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收退地址: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保证金缴纳室

七、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日上午 10 时00分(北京时间),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2、届时参加谈判的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持市政项目经理培训结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在谈判截止前由采购人代表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共同验证其到场情况并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确认到场;拟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本次谈判公告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共杞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71-28333329

地    址: 杞县境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371—22385980    

    邮    箱:   hnhuaxia001@126.com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28号宜家美景D座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