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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新区白璧镇人民政府 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3291  发布时间:2017/7/24 17:26:00

安阳新区白璧镇人民政府

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新区白璧镇人民政府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采购编号: ASFZC2017-027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1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2.2采购预算:318000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交 货 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6安 装 期:10日历天;

2.7质    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2.8质 保 期:一年;

2.9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若为电梯制造商应具备采购电梯制造许可C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经符合上述条件的电梯制造商唯一授权且同时具有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4)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需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供应商需具有2个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缺一不可);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设备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3.3具备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以有资质的财务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 );

3.5信誉要求:要求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供应商须在本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服务电话。

3.7谈判文件未载明的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采购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7月25日至2017年07月31日18:00时前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www.ayxqggzy.cn)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业务系统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纳。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1日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6.1.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6.1.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6.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上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人

采 购 人:安阳新区白璧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院内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267307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2-3988807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地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电话:0372-2619806

九、注意事项

9.1供应商需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注册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谈判文件(备案流程详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www.ayxqggzy.cn)网站《会员注册》)、查询项目信息、谈判文件下载、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等。

9.2交纳保证金之后,需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分心业务系统,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项目,不进行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3参加投标的委托人必须和报名选择的委托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4网上报名保证金绑定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操作指南。

9.5潜在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2017年07月31日前提交至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登陆业务系统“问题质询”板块提交)。

9.6本次采购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供应商均可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谈判补充文件,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9.7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提出异议,应在质疑期内在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登陆业务系统中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 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额:6000元人民币。

10.2、递交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10.3、保证金绑定截止日期:2017年07月31日18时00分前。(交纳保证金之后,需登陆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业务系统,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项目,不进行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网上报名保证金绑定下载谈判文件详见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操作指南。

收款单位: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银行帐号:4100 1501 2100 5022 88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阳分行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〇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