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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关信用社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3234  发布时间:2017/7/24 17: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关信用社装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关信用社装修项目

2.2招标编号:HTZB-2017-158号

2.3工程地点:潢川县。

2.4工程规模:装修西关信用社办公楼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且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的规定,河南省内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视为提供原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5.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带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拟任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潢川县跃进东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6-393167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农科路向西200米万达中心23A20-22室

联系人:司先生  

电话:18538378002

监督单位: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76-3959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