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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四三一处某项目监理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浏览量:885  发布时间:2025/5/8 16:28:00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四三一处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四三一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四三一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拟邀请投标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上亿

2.3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上亿

2.4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机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信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等施工的监理服务,含协助甲方招标采购、报建审批等前期工作、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以及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监理。

2.5服务期: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起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前期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招标采购、报建审批等前期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资质要求:征集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以上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4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5本次征集要求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征集截止日前5年,指参与征集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或单体建设规模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厂房或物流仓储库房等工业工程相关的类似监理服务业绩。

注:①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须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监理业务手册。业绩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征集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2020年1月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类似项目指:承接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建设规模在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厂房或物流仓储库房等工业工程相关的类似监理服务业绩。

注:①征集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需包含信息系统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可兼任)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与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证明材料。

参与征集申请人应依据相关规定同时拟派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类型监理人员。

3.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1号。

4.3获取方式: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文件。

4.3征集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征集文件的递交

5.1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9日14时30分。

5.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3递交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1号。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局四三一处              

地  址:郑州市巩义市孝义路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7516226566

征集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1号

联 系 人:史旭鹏、闫信强

电    话:18238896979

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