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司法会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2097  发布时间:2017/7/24 14:12:00

我公司受信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该局经侦案件司法会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3家服务机构,现己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案件司法会计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采购编号:信财竞争性谈判 [2017]039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经侦案件司法会计服务;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三年;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2 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3具备司法机关认可的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资格条件(有效期内);

4.4 非在信阳(含县、区)注册登记的审计机构,在当地须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已在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

4.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名;

4.6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为公告之后);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报名时须携带: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6)可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7)非在信阳注册登记的审计机构办公场所证明;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逐页装订成册并加盖本 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   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止;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售价:人民币600元/份,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信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21622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569780433    0371-56788119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