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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及C4-03地块项目高低压配电柜(箱)采购招标公告

浏览量:1899  发布时间:2017/7/24 14:3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金融中心一区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18号,二区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20号核准备案, C4-03地块项目已经豫郑郑东房地【2015】03321号核准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柜(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及C4-03地块项目高低压配电柜(箱)采购

2.2 招标编号: HNYD2017-038

2.3 招标范围: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及C4-03地块地下室及地上部分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除弱电配电箱、夜景照明配电箱以外的)所有配电箱、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的采购、制作加工、成套组装(包括工厂及施工现场成套组装)、包装、运输、验收、质保等工作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元器件的采购、柜(箱)体的制作、按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组装、包装、运输、装卸车、配合调试、检测、验收、质保等全部工作;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成套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包含以上三个独立系统的深化设计);负责配电柜(箱)其他专业模块、仪表等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的预留、开孔等工作;与周边施工单位、居民之间关系协调及处理等工作。

2.4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副CBD湖心岛内。

2.5 工期要求:在接到建设单位供货通知后,9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并满足现场安装进度的要求。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合格,配合整体工程获得中州杯,C4-11地块配合取得鲁班奖。开闭所成套配电柜符合郑州市供电部门对元器件及成套柜的品牌要求,所有设备及元器件满足郑州市供电部门备案要求。所有配电箱、配电柜保证通过郑州市供电部门的验收。            

2.7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为C4-11地块、C4-12地块及C4-31地块高低压配电柜(箱)及开闭所设备;第二标段为C4-03地块、C4-04地块、C4-21地块高低压配电柜(箱)及开闭所设备。两个标段不能兼投。

2.8 项目概况:龙湖金融中心一区、二区及C4-03地块项目选址位于郑东新区龙湖湖心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89437.99平方米。其中写字楼共计4栋,地上13层、地下三层;商业楼2栋,地上局部四层、地下三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3C认证);高压柜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

3.3 具备完成本项目配电箱、高低压配电柜生产及供应所需的技术、经济实力。

3.4 具有产品商标注册证。

3.5 出具已在郑州市电力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并经法人签字;承诺书样本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索取。

3.6 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2个合同额≥1000万元类似工程(类似公建项目)配电柜(箱)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以及供货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为准);

3.7 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8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允许其中一个公司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申请人。

3.11 类似公建项目指: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等。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在该单位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CCC认证证书,高压柜型式试验报告(报名时提供KYN28A形式实验报告);

(3)企业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并附合同供货款发票底联和银行付款对账单(发票及对账单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60%);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5)提供近一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查询页(盖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本项复印加盖单位章)。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层(金水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备核查。

5、资格预审方法

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在7家以上时,招标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资格预审。如果报名的投标单位数量少于等于7家时,不进行资格预审,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郑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司女士

电 话: 0371-533880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层(金水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联 系 人: 樊女士   黄先生

电    话: 0371-5657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