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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综合生产楼空调主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035  发布时间:2017/7/24 10:36:00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空调主机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空调主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空调主机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空调主机采购;

1.3 建设地点:新密市;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空调主机、控制柜及主机安装必须使用配件的的采购(交货地点2层裙房屋面)、配合调试、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安装单位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 供货期: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应为具有中央空调的制造厂商或经中央空调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出具中央空调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

3.3 投标企业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4 投标企业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5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6 投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同空调主机品牌的业绩合同(合同签订者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 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7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照本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准备相应资料证件(均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9866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联系人:李女士、闫先生

电  话:0371-68850950

电子邮箱:xdz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