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卫生管理队关于2017年购置1台雾炮车项目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卫生管理队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卫生管理队关于2017年购置1台雾炮车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7】43号
3、项目预算:约70万元
4、资金来源:区财政
5、供货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6、采购内容:购置1台雾炮车及相关伴随服务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完成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且需具备与本次采购设备生产或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如为销售企业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近三年度(2014、2015、2016)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供应商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连续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销售企业提供产品授权书;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证件、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法: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卫生管理队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州大道与南三环交叉口气象局向西100米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54105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
联 系 人:范女士 电 话:0371-8993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