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信阳毛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信阳青年营地活动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4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1. 项目编号:SH-ZB-2025052;
1.2. 项目名称:信阳青年营地活动物业服务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6926.67元;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SH-ZB-2025052 | 信阳青年营地活动物业服务项目 | 496926.67元 | 496926.67元 |
1.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5.1. 采购内容:聘请临时保安保洁人员,维护营地园区所有公共范围(指游客游览范围)、岗亭、卫生间、停车场区域的安全保卫和卫 生清洁工作,具体以清单为准;
1.5.2.服务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青年营地;
1.5.3.服务期限:10天;
1.5.4.服务要求:通过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审核;
1.5.5.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2.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2.3.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3.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2.4.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4.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4.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10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拟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需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资格审查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时间:2025年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地点:信阳市新七大道南湾段信阳榕基软件园2号楼毛尖假日酒店会议室;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6.1采购人:信阳毛尖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联系人:高鑫
电 话:18803762636
6.2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5楼510
联系人:蔡梦
电 话:15037688666
6.3 监督单位:信阳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曹焱
联系方式:18803762780